关于开展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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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11-01 15:45:00

编辑:jw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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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
教务字[2013]38号
关于开展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
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从2013年11月开始启动,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提高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质量,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确保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通过,现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
1.选题时间:11月11日—15日。
2.开题时间:11月18日—11月29日。
3.毕业论文时间:2013年11月30日—2014年5月23日。
4.答辩、成绩录入时间:2014年5月26日—6月13日(二次答辩、成绩录入结束)。要求学生必须全部返校参加答辩。
二、类别划分
1.要求撰写毕业论文的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市场营销。
2.要求进行毕业创作(设计)的专业:动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广告学、影视戏剧美术设计。
三、工作要求
(一)对各分院的要求
1.各分院要按照《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展示展演、答辩及评定成绩等各环节的工作。
2.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实习结束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校内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如学生本人提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需经系、分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指导教师及指导学生数量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指导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经验。
2.指导学生个人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指导学生集体合作完成毕业创作(设计)的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5人。
3.本院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经批准可聘用校外相同研究领域的指导教师为主指导教师,同时配备本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为副指导教师,共同完成指导工作。个别系在充分挖掘校外教师资源情况下,确实达不到要求,由分院提出书面说明,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创作、设计)选题是第一环节,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前提,对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学生巩固、深化、综合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选题应在保证基础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到题目与当前的科技、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科学研究、生产实际、就业导向相结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切实提高研究实际问题的论文比例,按照评估要求,学生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选题要达到50%以上。应严格审查虚拟选题、网络下载选题或脱离实际的自命题。
3.题目的大小和难易程度要合适,防止贪大求全或过浅过小、过窄过深,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任务,达到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学术水平。
4.选题必须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同一题目需集体合作完成的可以设立若干子题目,但要求每个学生有不同的研究方向、不同的研究内容、不同的数据参数,做到分工明确,独立完成本人所承担部分的内容。
四、加强指导及质量监控
1.指导教师和学生应认真学习《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2.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完成选题、开题,按时开展中期检查,并详细填写指导手册,而且每周对每位学生的指导至少1次。
3.各分院、系应按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总结,重点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学风、教师指导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教务处应深入各系检查其各环节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留存好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过程稿(一稿、二稿、三稿),指导教师签署修改意见后上交分院。
4.严格按照《论文、作品阐释基本规范、格式、装订要求》并参照《论文模板》执行。
五、答辩工作安排
1.各分院认真执行《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答辩管理办法》。
2.各分院于5月20日前完成2014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3.学院于6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抽查外审工作。
4.各分院6月13日之前完成答辩、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六、学生毕业作品集汇编
各分院做好优秀毕业作品遴选工作,以分院为单位完成2014届毕业生作品集的汇编工作。(包含作品书籍和电子光盘)
七、归档工作
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将是省预评、教育部评估的重要检查内容。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按照学院总体要求和《关于加强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完成学院、分院两级材料归档工作。
八、本通知与《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不同之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表:
1.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日程表
2.2014届毕业     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附件:
1.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2.毕业论文模版
3.作品阐释模版
 教务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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