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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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09-28 09:07:00

编辑:jw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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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教务部
                    教务字[2015]58号
                                                                                                                        
关于开展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
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6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从2015年9月开始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管理,现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专业根据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学校整体时间要求如下:
1.布置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2015年9月28日-10月10日。
2.选题、开题时间:2015年10月12日—11月6日
3.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4.开题报告专项检查及问题反馈:2015年11月9日-11月20日
5.中期检查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
6.论文检测及答辩资格审查:2016年5月13日前。
7.答辩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要求学生必须全部返校参加答辩。
8.二次答辩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
9.各学院组织学生继续做好毕业实习和就业的落实工作:2016年5月20日-6月20日。
10.成绩录入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3日
11.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创作、设计):2016年6月10日前。
12.提交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质量分析报告、作品集和作品展:2016年6月17日前。
各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安排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并向学生公布。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织专项会议,认真组织教学管理干部、指导教师、2016届全体学生学习《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吉动教字[2014]29号)和《学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吉动院教字[2013]8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布置工作。
2.各学院按要求成立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系成立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小组、开题小组、答辩小组,将名单上报教务部。
3.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学校制定的《毕业创作(设计)评分参考标准》研究制定本专业毕业创作或设计评价标准。
4.各学院(系)做好2016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要求指导教师独立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为8-10人,主副指导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5人。严禁出现挂名指导的现象
5.必须坚持“一人一题”。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题目的大小和难易程度要合适,防止贪大求全或过浅过小、过窄过深。在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选题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
6.加强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指导及质量监控工作,认真组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论文相似度检测、答辩、评分、评优和质量分析工作,如出现毕业论文(创作、设计)作假情况学校将按照《吉林动画学院学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2016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日程表(见附件)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照《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吉动教字[2014]29号)要求,确保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教务部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87021914
教务部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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