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各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5月25日起)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开课信息必须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并录入系统。如人才培养方案有调整,须向教务部提交《课程(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一)公共基础课
1.开课计划。教务部录入、审核、读取、生成2017级、2018级、2019级开课计划(5月15日-5月21日);2020级6月下旬完成。
2.国交学院根据开课计划设置教学任务包括教师、周次、外聘教师上课时间等,并进行相应课程的课表编排(5月25日-6月5日)。
3.教务部根据国交学院排课情况及各学院的排课要求(附件1),对公共课其他课程进行课表编排,(6月8日-6月19日),2020级7月下旬完成。
4.上课班级名称课表编排后添加。
上课班级名称可在课表编排、新班级名称创建后统一添加。
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的教学任务因专业分方向会新创建班级,教学任务在新班级创建完成后方可设置。
(二)专业课、集中实践环节
1.各学院录入2017级、2018级、2019级教学计划(6月1日-6月12日)
注:
(1)设置专业理论课程中,选修课的课程性质中应做限选、任选区别。
(2)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录入理论课程信息时,按实际承担单位录入,如动画专业开设动画英语,承担单位选择通识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及教学组织由通识教育学院完成。系统中已录入的课程信息需统一提交课程承担单位调整汇总表(附表2),教务部统一调整。
2.教务部审核、读取,生成专业课开课计划。
教学单位录入教学计划完成后,即可联系唐莲老师预约审课时间,相关负责人分批次到教务部集中进行审核。
3.各学院完成教学任务设置,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确定上课班级、录入上课班级名称(6月15日-6月26日),2020级于7月底前完成。
二、学生分方向、模块
1.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分专业方向、分模块等各项工作。各学院7月3日前将《XX学院分班(方向、模块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办公室审定。经批准后,在青果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创建新班级,原班级信息保留,学生暂不异动。
2.各学院6月19日将《XX学院20XX级学生平台(工作室)工作方案》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15周文化产业商学院工作室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宣讲。16-17周学院平台各类工作室、兴趣工作室组织完成分类宣讲、考核、选拔、调剂和必要的公示,18周公布平台(工作室)学生名单。
完成本学期全部成绩录入及成绩单打印,并与教务部确认后方可进行学生异动。
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排课后禁止创建新班级,选课后禁止异动学生(综合办要将此要求传达至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避免出现因未按规定随意创建班级或异动学生而导致的学生选课错误)。
三、排课(6月22日-7月10日)
各学院、教务部应根据教学任务,合理编排上课时间、地点。具体排课要求如下:
1.全校星期五下午不排课,各教学单位周二或周三下午自行安排至少2节共同时间不排课,教学管理干部周二下午不排课。
2.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应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尤其跨学院授课的外聘教师,所属单位要监管外聘教师的学期工作总量,如不符合规定,应及时上报人力部门。
3.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的选聘及课程安排工作,如出现教师缺失等情况,请于7月17日前填写教师缺失情况、解决结果统计表
教学单位
| 课程(实践环节)
名称
| 学时
| 专业年级班级
| 缺失
人数
| 开课
时间
| 解决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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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讲授为主的理论课、理论+实践课程,可安排合班排课;以讲授为主的理论课一次课2学时为宜,不可连续4学时或短时间内集中排课;同一门课程应该在一周内均匀安排上课时间;教师一天内不能安排过多课程,以保证教师备课充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坚决杜绝教师日排课12学时现象,如发现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班级课表应每周一至周五白天均匀排课,避免学生某天课程过多、过少、上午无课或全天无课现象。
6.如教学管理干部担任工作室负责人,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校缘产业工作室、校企合作工作室应配备产业公司人员和实践型教师共同指导。
7.新到岗教师经综合考核合格,每学期可承担1门课程,且课时量不超过68学时。
四、选课
1.专业选修课(下学期开学前)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须在开学前组织学生完成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禁止开学后选课),为公共选修课选课、重修课选课、教材征订做好准备。
2.体育选项课(下学期开学前)
3.重修课(下学期第一周)
4.公共限选课(下学期第二周)
5.公共任选课(下学期第二周)
五、基础教学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和空间改造申报、论证工作
1.2020年上半年已经申报的基础教学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需要根据下半年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删减后重新上报;实验室按照之前上报标准进行建设。
2.2020年下半年的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申报工作正常开展,基础教学设备不予新增,请教学单位认真调研和反复论证,保证申报的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价格合理(含税点及质保等相关费用的考虑),能够满足基础教学需要。
3.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求需要进行空间改造请提交申请,经后勤部门审核后提交教务部审批。
4.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下班前上交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
六、教材征订(6月1日-6月18日)
教务部近期将下发《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6月18日前完成老生教材征订工作,超期不交的,学校不再组织征订。8月中旬前完成新生教材征订。
教务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