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学生进行重修选课、交费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总体安排,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面

向 2015 级、2016 级、2017 级学生重修选课、交费工作即将开

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本学期已注册的 2015 级、2016 级、2017

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重修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1.已修读的各类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经补考不合格者;

2.考试违纪(作弊)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者、缺考者;

3.未按规定参加选课者;

4.未修满应修学分者;

5.学生对所修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不满意者。

上述 1-2 项学生名单见《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

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 1),2016 级、2017 级学生 1-4 学期的

《形势与政策》于第 5 学期开始重修。

二、重修方式:分为授课重修班、插班重修二种形式。

三、选课时间:2018 年 3 月 11 日 14 点-13 日 22 点(集中填表选课的时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安排选课)

四、选课形式

1.网络选课:青果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选课,选课流程见

附件 2。

2.集中填表选课:无法网上选课的学生在所在学院综合办

填表集中选课,按时填写《吉林动画学院插班重修选课、免听

申请表》(附件 3),以免延误选课,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学生个人

承担。

3.如发现学生未通过相关教学单位填写课程,私自随意填

表,教学单位有权不认定学生成绩。

课程选课形式可在附件 1 中查看。授课重修班,不允许插

班重修。网络选课时必须选择相应的授课重修班。

五、选课要求

1.必须本人选课,不得他人代选,因代选出现问题后果自

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交费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学生选报课程要避开本学期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如因重

修课程安排与正常课程冲突(不含公共任修课、公共限选课)

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插班参加该课程重修学习的,学生填写

《吉林动画学院插班重修选课、免听申请表》(附件 3)申请免

听(1 学期内免听课程不能超过 2 门),但必须主动与任课教师

联系,完成教师规定的平时作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和其它必须

参加的教学活动,参加该课程的结课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取

15得该课程的学分。

3.上课时间:所有重修单独开班的课程,原则上为第三周

开始上课,学生报名后即可参加相关学习,如学生只参加学习,

未上交重修费,不具备考核资格,成绩不予认定。

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采取

慕课(网络课程)方式学习,学生需在网上选课后,开始在指

定网站完成相关学习及考核。系统中上课时间标记为周三下午

及周日晚上,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学习。

5.全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重修学生需进行重修报

名,同时在本学期内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二级考

试,通过后获得该课程学分,总成绩按证书分数计入,不收取

重修费。如未进行重修报名,仅参加计算机水平考试者,成绩

不计入重修成绩中。动画艺术学院的《平面软件基础》课程重

修学生需进行重修报名,同时在本学期内参加 ACAA 考试,通过

后获得该课程学分,总成绩按证书分数计入,不收取重修费。

如未进行重修报名,仅参加 ACAA 考试者,成绩不计入重修成绩

中。

六、重修交费

1.交费金额参照《吉林动画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中《吉林动画学院学分制重修课学费标准备案表》规定执行(附

件 5)。

2.交费时间:因本学期学校将启用网上缴费系统,故缴费

16时间另行通知。

3.免听课程正常缴纳重修费。未按时缴纳重修课程学费者不

具备参加重修和考试资格。

4.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无法重修原课程,经系(室)

申请,学院批准后可学习同类相关课程。原则上按实修课程学

分收费,按原课程学分认定成绩。

5.申请延长年限的学生除按《学分制重修课学费标准备案

表》缴纳重修费用外,公共任选课按公共基础课收取,140 元/

学分。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毕业实习按各专业专业课重修

收费标准收取,如未进行缴费将不予以开题及安排实习,成绩

不予认定。公共任选课选课学生名单由通识教育学院在选课结

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下发。

七、工作要求

1.本次工作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

知”完成学生的通知、指导及选课等环节工作。做好因人才培

养方案调整导致的课程、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的变化,应做

好同类替代课程和教师安排,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学生上课

管理、成绩考核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学生的通知传达工作,尤其是申请延

长年限的学生,留存学生确认签字资料,确保无一名学生不知

情。

173.各教学单位留存好学生填表选课(附件 3)相关材料,以

备查验。

4.复学、降级、交换学生等特殊情况学生应自查课程修读和

学分获取情况,如有疑问与所在学院取得联系,需重修者填表

交费后重修。

5.重修缴费完成后,各学院根据学生交费情况,统一上交

XX 学院重修信息汇总表》(应含公共课、延长年限学生公共任

选课)(附件 5)。

6.具体操作环节见《重修工作相关流程》(附件 7)。

7.教务部联系电话:87013903,联系人:杨老师

教务部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