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

关于2020-2021学年创新学分认定及成绩统计录入工作的通知

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及人才培养方案,除修满本专业应修的课程学分之外,学生应修满5学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原年级规定学分执行)的创新学分,方可毕业。为此学校组织开展对认定及成绩统计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部门

创新学分教务部、学工部、校务部、招生与就业发展中心、企划与国际合作发展中心、科研管理部、图书馆、平台建设与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科研与技术创新中心、通识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俱乐部、校缘产业公司、各学院(部),根据分管项目类型进行统计,学院负责创新学分认定、审核及成绩录入。

二、认定项目时间范围

202011-20216

(注:自2019年9月起,学术报告(讲座)总结须在报告(讲座)结束一周内上交至学院,过后上交的不予认定。其他类型未曾认定的项目可以申请认定)

三、认定程序

1.622-28各认定部门将学生上述时间内取得的成果整理、汇总,填写《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表(职能部门、教学部认定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认定表(纸质每页均有章PDF盖章扫描件、excel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等,分别转交给各学院(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负责人),电子版命名为“XX部门2021年6月创新学分认定材料”上传创新学分工作群备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各学院做好原始认定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的留存工作。新增设的奖项,由相关部门或各学院填写《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新增项目申报审批表》,报教务部审批后,可参照管理办法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逾期申请的项目此次不予认定。

2.629日-72学生对照《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自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相应项目,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按要求如实填写电子文档《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学院审核。学生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总结材料格式见参考模板。自2013级起,学生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总结材料的学分认定在校期间累计不能超过2学分。非认定时间内的学术报告(讲座)总结的学分不予认定,自2019年9月起,学术报告(讲座)总结须在报告(讲座)结束一周内上交至学院,过后上交的不予认定。其他类型未曾认定的项目可以申请认定自2020年10月12日起学术报告(讲座)总结使用新模板(增加学生诚信告知环节)。

3.75日-9学院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成果证明材料,以及学生本人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对取得的创新学分予以认定,并统计汇总。

4.712日-14各学院创新学分由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认定,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工办主任、系主任、部分辅导员组成。

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成果证明材料,以及学生本人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对取得的创新学分予以认定,将统计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5.715日-20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学生创新学分录入青果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签字后一份上交教务部,学工办、综合办各留存一份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将打印的《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签字后,存入学生创新学分档案,并告知学生认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创新学分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毕业资格,要求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互相配合,认真做好创新学分布置、认定工作。

2.各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创新学分认定相关文件并做好文件解读、宣传、成果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及时准确。杜绝再次出现专项检查时出现的各类问题。

3.各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认真负责,学分认定要做到依据充分,认定准确,把好初审和复查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成果材料存档规范。

4.学校创新学分认定部门务必认真、准确、规范填写认定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获取创新学分相关材料(纸质每页均有章、PDF盖章扫描件、excel电子版)转交各学院学工办。

5.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如学术报告(讲座)总结材料非本人所写,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得的相关学分,并按《吉林动画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各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认真负责,真正发挥作用。把好初审和复查关,材料要真实有效、认定要做到依据充分,学分准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学生为单位,按人建档,认定及成果材料存档规范。

7.在创新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中,发现管理人员没有认真执行《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导致出现未及时认定或认定错误把关不严或故意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认定;材料造假;归档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认定的相关学分,并按《吉林动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创新学分认定预警

第一期:自2019年7月3日起执行,各学院要张贴、宣传,通知到位:

1.在校外实习或延长学习年限等未在校的学生如参加专业相关讲座(报告)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或网络申请,经批准后,可返校参加,提交心得时需另附参加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核实后方可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替他人代写心得的学生,一并处理;

3.全国标准化考试联盟认证合格证书(NSAC)证书不予认定;

4.学生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作品之前,学院要指导和审核期刊的专业性,发表渠道的规范性,如发现为购买的论文(作品),一律取消认定并给予纪律处分;

5.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学分认定时间为1-7学期,每年3月组织一次毕业班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逾期的不再接受补录申请,不予以认定。

第二期:自2019年10月28日执行

1.第二类科学研究成果,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作品补充说明:

发表的学术期刊均应被中国知网收录(知网检索不到的,如目前所见的《知识-力量》、《中国科技博览》、《理论与创新》、《躬耕》、《精品》、《炎黄地理》等刊物不予认定);

认定成果应与学生本人所学专业或培养目标相关;认定成果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吉林动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如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本校指导教师,其他署名不予认定;

成果认定程序为以年级为单位的各教学单位负责创新学分工作的老师携带期刊原件、成果复印件、知网检索页打印件按规定时间到科研管理部进行认定。

2.教育部电教办计算机培训基地职业技术证书不予认定;

3.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之前,应咨询所在学院,学院应审核该证书的专业性和组织的部门是否是国家主管部门或权威行业认定,如发现为购买的证书,一律取消认定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期:第一、二、三点从2020年10月认定执行,第四点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一、专业类比赛

近日发现申请几类专业比赛证书人数集中增多,经了解,有个别比赛组织机构不正规,形式不规范或可直接购买,现强调专业类比赛需是否可以认定以及认定级别由创新学分领导小组或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确定。不得个人私自确定。请各学院再次对已申请的认定证书进行审核,如不符合一律不予认定,已认定的学分删除。

国际信息化人才职业技能证书不予认定

环亚杯中日设计交流展证书仅认定金奖,其他奖项不予认定

二、外语类、体育类比赛

所有外语类比赛、体育类比赛,非学院认定项目,日语、英语类咨询国际交流学院;其它语种咨询国际合作发展中心;体育类咨询体育俱乐部。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由各学院负责认定、审核,可学生持证书和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的截图,学院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核验方可予以审核认定。

四、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作品再次强调: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认定标准,上述标准废止:

CSSCI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6学分/篇;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品4学分/篇;省级期刊发表的论文2学分/篇。

注:1.发表的论文、作品可在中国知网查询、检索;

2.同一作者在同一版面发表多幅作品,按一幅作品计算学分;

3.论文、作品发表需为以吉林动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

六、成绩录入、审核、成绩单打印操作流程

1.创新学分录入流程

①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服务器网址:

http://jwc.jlai.edu.cn/jwgl/,图一。

图一

②在登录界面选择身份教师教辅人员、输入工号(人力提供)、密码(与工号相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图二。

图二

③点击左侧成绩录入->录入学生成绩->录入创新学分,显示录入界面。

④在选中 “相应的行政班级”后,点击检索,显示如图三。

图三

⑤如图四选择相应的学生,双击后出现右侧界面,根据学生上报资料,录入创新学分相关信息(与《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信息一致),点击保存按钮,将弹出图五对话框。

图四

图五

⑥请认真核对信息,如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成绩录入。

2.打印成绩单流程

①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服务器网址:http://jwc.jlai.edu.cn/。

②在登录界面选择身份教师教辅人员、输入工号(人力提供)、密码(与工号相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图二。

图二

③点击左侧成绩录入->查看学生成绩->查看创新学分,显示查看界面。

④在选中 “相应的行政班级”后,点击检索,显示如图三。

图三

⑤点击显示打印说明,根据说明内容进行设置,点击页面设置,如图四,选择横向打印,点击打印即可。

图四

、教务部联系人:汤老师;电话:87013903

附件:

1.《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含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新增项目审批表、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审核表、吉林动画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表(职能部门、教学部认定用)、学生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总结材料参考模板)、创新学分归档材料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