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2﹞10号
为及时、准确地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工作零差错完成,根据《吉林动画学院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评定工作条例》《吉林动画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审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长为组长的毕业成绩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及教务部、学工部、平台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具体工作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2.各学院成立工作组,按照学校要求落实2022届毕业生,包括2018级学生、2020级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环节毕业成绩审核工作。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及时部署、明确任务、落实人员,分级审查。包括课程修读情况、成绩(课程、毕业环节和创新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如有调整4月27日前上报教务部,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毕业成绩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生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核对应毕业学生名单,组织本学院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5月6日上报初审结果(不含留校察看、创新学分、重修和毕业环节成绩),文件名为“(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统计表(5.X)”。
2.创新学分:
(1)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及成绩统计录入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2﹞3号)要求,5月上旬前,各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以多种形式审核认定材料原件,确保认定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做好纸质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打印等)归档。5月15日前,完成创新学分成绩录入和认定材料全面自查工作。学校组织专项检查。
(2)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得的相关学分,并按《吉林动画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学生仅因公共任选课学分不足2.5学分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如创新学分超出规定学分,5月20日前,学院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全部认定材料(含原件)后,于5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可以置换公共任选课程学分。
3.重修考试:5月16日-20日,组织2018级学生重修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合理安排专业课课程考试。5月24日前将成绩录入或上报,并加入“(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统计表(5.25)”中(含创新学分更新)。更新处用颜色标注。
4.毕业实习:5月30日前,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录入、归档工作。组织学生做好实习原件材料留存及归档工作。
5.毕业论文(创作、设计):一次答辩、二次答辩(一次答辩2周后组织)、成绩认定及录入工作。5月3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
6.毕业成绩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终审:6月2日前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和讨论(应包含毕业成绩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两部分内容),并将终审结果和会议记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部),终审结果文件名为“(XX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统计表(6.1)”。
7.学校审核:拟定6月中旬,教务部将审查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将毕业情况报学工部,学士学位情况报吉林省学位办审核。6月下旬,教务部组织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4月19日-5月5日
| 毕业成绩和学位授予
资格审查初审
| 学院全面、逐一、认真审核2018级每位学生所有的学习成绩。
|
5月6日
| 学院提交毕业成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初审结果(不含重修和毕业环节成绩)
|
5月15日前
| 创新学分
| 各学院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以多种形式审核认定材料原件,确保认定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做好纸质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打印等)归档。
|
5月15日前,完成创新学分成绩录入和认定材料全面自查工作
|
5月16日-5月20日
| 重修课程考试
| 教学单位根据重修组织考试
|
5月24日前
| 教学单位录入或上报重修成绩
|
5月30日前
| 毕业实习、毕业生论文(创作、设计)成绩提交
| 一次答辩、二次答辩(一次答辩2周后组织)、成绩认定及录入工作。毕业实习、毕业生论文(创作、设计)成绩提交完毕。
|
6月2日前
| 毕业成绩、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终审
| 学院将毕业生论文(创作、设计)、毕业实习、重修不及格名单加入统计表。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将最终稿交教务部(纸质签字和电子稿)
|
6月中旬
| 教务部将审查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将毕业情况报学工部,学士学位情况报吉林省学位办审核。
|
6月下旬
| 6月下旬,教务部组织发放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
|
四、具体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是关乎学生切身利益,是授予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的重要工作。各学院领导班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组织力量,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和审查工作。相关教师、管理干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2.细致全面、确保成效。统计及审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压实负责,避免工作流于形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监督本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上报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格式要求填写,准确并齐全。
3.认真查询、逐一审核。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毕业资格初审结果统计表和专业选修课修读情况,按照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严格审查;重点审核留降级和复学、交换生、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成绩。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照学生当年毕业条件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审查。
查询:http://222.168.57.223:22115/jwweb/home.aspx
成绩:学生成绩—成绩查询—查看学生成绩档案表(可查看学生单人或班级)
学生异动情况: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名册
4.部门联动、全程督查。教务部、学工部、平台建设与管理中心共同做好学生毕业前成绩审核和特殊情况排查工作,及时沟通、处理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学校督导、监查部门对审核环节进行全程督查,确保成绩审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教务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