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院级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

教务字[2014]44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院级自编教材

(讲义、实践指导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依据吉林动画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吉林动画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院级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基础课、专业及专业方向必修课、集中实践环节,目前尚没有国家公开出版、能充分反映学科专业前沿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

二、申报条件

1. 原则上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主讲本课程2轮以上,承担30%以上的编写任务。

2.参编教师必须完整主讲本课程1轮以上。

三、使用及出版要求

经学院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通过结项验收后,由学院统一印刷,可以在校内使用一轮及以上,经不断修改成熟后可公开出版。

四、申报程序

1. 7月15日前,各分院上交《吉林动画学院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立项申请书》电子稿,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2. 7月18日,学院专家组对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通过项目签订《吉林动画学院自编教材编写协议》并开始编写工作。

此次申报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和有关要求可登录学院信息平台、教务处网站及教务系统办公群查询下载。

联系人:于丽红, 联系电话:87021914

E-mail:42768845@qq.com

附件:(注: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附1. 吉林动画学院自编教材(讲义、实践指导书)立项申请书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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