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的通知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0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从2019年9月开始启动。为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整体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参照以下要求安排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各项工作:


一、推进学院自主管理,强化质量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各学院紧紧围绕自身专业特点,根据《国标》基本要求,按照学校整体制度框架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规范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相关工作。



二、以问题为导向,找短板堵漏洞,细化工作要求


各学院结合2018年省学位办开展的《关于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反馈的问题,以及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开展的《吉林省高校2018—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本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狠抓落实环节,建立追责机制


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主任是主要责任人,指导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要压实责任,各负其责,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整体质量提高上去。


  1. 各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三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和修订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教师要求、学生要求。


  2. 各学院要召开工作动员会,组织教学管理干部、指导教师、2020届全体学生学习学校和本学院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学术不端处理、作假行为处理等相关制度,并做好工作的布置。


  3. 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要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的学术作风,提高学生文献资料查阅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作品阐释),特别是创作(设计)作品的查重力度,坚决杜绝学生购买、由他人代写代做、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作品等此类事件的出现。


  4. 各学院要参照学校整体工作日程,确定本学院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



四、加强校院两级督查,以评促改,把好学业最后一关


各学院要建立自查自改机制,从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盲评、复制比检测、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优等环节入手,加强质量监控,严查严审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确保不出纰漏。学校督导将随时督查各环节工作质量,随时发布工作动态。



五、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日程表


时间

主要内容

提交教务部备案材料

2019.11.15前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选题、开题工作。

开题前提交:

①开题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6)。

②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2020.3.20前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2020.4.24前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盲评工作。


答辩前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复制比检测及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前提交:

①答辩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6)。

②二次答辩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6)。

2020.6.5前提交:

③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2020.5.31前

一次答辩、二次答辩(一次答辩2周后组织)、成绩认定及录入工作。

2020.6.12前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评审。

2020.6.3前提交:

①优秀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推荐表(见附件19)。

②优秀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0)。

2020.6.19前

学院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质量分析。

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质量分析报告(见附件21)。

2020.6.30前

收录2020届毕业生论文和作品,制作毕业作品集。完成毕业作品展。

2020届毕业生作品集。


教务部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