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3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开题工作从2022年10月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管理,现对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开题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1月30日。
二、开题成员:
2023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要求成立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注重开题和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严把质量关。
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要求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独立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为8-10人,主副指导教师共同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主副指导教师按指导全过程有明确的分工,主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不低于50%,严禁出现挂名指导的现象。
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各系确定选题范围和选题原则,与学生研讨确定题目并报领导小组审核。题目内容和难易程度要合适,达到本科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坚持“一人一题”,未通过的需重新选题。合作完成的,需明确学生的具体分工和任务。
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学习毕业论文管理、学术不端处理、作假行为处理等相关制度,全面提高教师指导能力。
学生所做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符,从2023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起,涉及到跨平台的学生原则上要选做本专业的题目。
各学院要参照学校整体工作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时间表,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做好工作的全流程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教务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