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能够按计划有序实施,现启动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各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11月15日起)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开课信息必须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并录入系统。如人才培养方案有调整,须向教务部提交《课程(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一)公共基础课
1.开课计划。公共课相关学院录入、审核、读取、生成开课计划(11月15-20日)。
2.国际交流学院根据开课计划设置教学任务,包括教师、周次、外聘教师上课时间等,并进行相应课程的课表编排(11月15-26日)
3.教务部根据国际交流学院排课情况及各学院的排课要求(附件1),编排其他公共课课程课表(11月29日-12月3日)。
4.公共课承担单位在课表编排及学生分班后,添加上课班级名称。
5.因专业分方向会新创建班级,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的教学任务在新班级创建完成后方可设置。
(二)专业课、集中实践环节
1.各学院录入级教学计划(11月23日-12月3日)
注:(1)设置专业理论课程中,选修课的课程性质中应做限选、任选区别。
(2)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录入理论课程信息时,按实际承担单位录入,如动画专业开设动画英语,承担单位选择国际交流学院,教学任务及教学组织由国际交流完成。系统中已录入的课程信息需统一提交课程承担单位调整汇总表(附表2),教务部统一调整。
2.教务部审核、读取,生成专业课开课计划。
教学单位录入教学计划完成后,即可联系唐莲老师预约审课时间,相关负责人分批次到教务部集中进行审核。
3.各学院完成教学任务设置,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确定上课班级、录入上课班级名称(12月6-15日)。
二、学生分方向、模块
1.根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分专业方向、分模块等各项工作。各学院11月26日前将《XX学院分班(方向、模块等)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办公室审定。经批准后,在青果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创建新班级,原班级信息保留,学生暂不异动。
2.各学院11月27日-12月3日学院平台各类工作室、兴趣工作室组织完成分类宣讲、考核、选拔、调剂和必要的公示,12月5日公布平台(工作室)学生名单。组织宣讲前要与平台建设与管理中心做好项目沟通。
4.如有新增工作室、做调整的工作室,需组织填写《XX学院XX工作室建设(或调整)方案》(见附件)。
完成本学期全部成绩录入及成绩单打印,并与教务部确认后方可进行学生异动。
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排课后禁止创建新班级,选课后禁止异动学生(综合办要将此要求传达至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避免出现因未按规定随意创建班级或异动学生而导致的学生选课错误)。
三、排课(12月16日-31日)
各学院、教务部应根据教学任务,合理编排上课时间、地点,非规定排课时间内任何教学单位不得私自排课。具体排课要求如下:
1.全校不排课时间
(1)全校星期二中午、星期五中午和下午不排课
(2)星期二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不排课
(3)周二下午教学管理干部不排课
(4)周日只排重修课
2.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应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尤其跨学院授课的外聘教师,所属单位要监管外聘教师的学期工作总量,如不符合规定,应及时上报人力部门。
3.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师的选聘及课程安排工作,如出现教师缺失等情况,请于12月31日前填写教师缺失情况、解决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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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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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践环节)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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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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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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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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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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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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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讲授为主的理论课、理论+实践课程,可安排合班排课;以讲授为主的理论课一次课2学时为宜,不可连续4学时或短时间内集中排课;同一门课程应该在一周内均匀安排上课时间;教师一天内不能安排过多课程,以保证教师备课充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坚决杜绝教师日排课12学时现象,如发现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平台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排课周学时为20。
5.班级课表应每周一至周五白天均匀排课,避免学生某天课程过多、过少、上午无课或全天无课现象。
6.如教学管理干部担任工作室负责人,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校企合作工作室应配备产业公司人员和实践型教师共同指导。
7.新到岗教师经综合考核合格,每学期可承担1门课程,且课时量不超过68学时。
四、重修
1.重修置换课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未开设课程的课程置换(12月1-10日)。
2.重修课程,原则上为单学期课程单学期重修,双学期课程双学期重修。如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单学期课程可延至双学期重修,需提前进行报备;双学期课程不得延至单学期重修,需进行单独开班或单独辅导。
3.开学第一周进行重修选课。
五、选课
1.专业选修课(下学期开学前)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须在开学前组织学生完成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禁止开学后选课),为公共选修课选课、重修课选课、教材征订做好准备。
2.体育选项课(下学期开学前)
3.公共限选课(下学期第二周)
4.公共任选课(下学期第二周)
六、基础教学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和空间改造申报、论证工作
1.2022年全年的基础教学仪器设备、上半年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申报前,教学单位要认真调研和反复论证,保证申报的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类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价格合理(含税点及质保等相关费用的考虑),能够满足基础教学需要。
2.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求需要进行空间改造需提交申请,经后勤部门审核后提交教务部审批。
3.相关申报表请于11月26日下班前上交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
七、教材征订(11月16日-12月5日)
1.教务部已下发《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教材选用、征订、审核、公示工作,超期不交的,学校不再组织征订。
2.教学单位所开课程如无适合教材的课程,教师须编写讲义(实践指导书)代替,不得影响教学。教学单位按照自编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制要求,开学前完成自编讲义的印制(如因征订教材无书不加印等情况,可在取消征订两周内完成印制)。
鉴于疫情的不可控情况,要做好新学期教学环节全部或部分转为线上的准备,包括课程教学、重修、补考等。
教务部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