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学生外语课程成绩置换的规定

为提高学生语言应用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国际外语水平等级考试,拓展其国际化视野,提升就业竞争力,同时为专业英语、专业课学习争取更多时间,特制定外语考试成绩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外语类课程成绩置换规定。对原规定修订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吉林动画学院普通四年制本科在校生(留学生除外)。

二、课程置换标准

取得相关外语考试等级的学生可进行相应外语必修课程成绩置换,同时还可在创新学分认定时间内申请创新学分认定。    

(一)成绩置换标准对照表

英语等级测试成绩与课程置换、创新学分认定对应表

(适用于《大学雅思英语1-4》必修课学生)

项目名称

成绩/等级

置换课程

创新学分(分)

大学雅思英语1(分)

大学雅思英语2(分)

大学雅思英语3(分)

大学雅思英语4(分)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

60-84分

×

×

×

×

1

85-100分

×

×

×

×

2

大学英语四级

(CET4)

425-450分

90

90

90

90

2

451-580分

95

95

95

95

3

581分及以上

100

100

100

100

4

大学英语六级

(CET6)

425-499分

95

95

95

95

3.5

500分及以上

100

100

100

100

4

雅思国际英语测试综合分

(IELTS)

5分

×

×

×

×

2

5.5分

90

90

90

90

3

6分

95

95

95

95

4

6.5分及以上

100

100

100

100

5

托福

(TOEFL)

IBT

60-78分

90

90

90

90

3

79-89分

95

95

95

95

4

90分及

以上

100

100

100

100

5

PBT

550-599分

95

95

95

95

4

600分及

以上

100

100

100

100

5

日语等级测试成绩与课程置换、创新学分认定对应表

(适用于《大学日语1-4》必修课学生)

项目名称

成绩/等级

置换课程

 

大学日语1(分)

大学日语2(分)

大学日语3(分)

大学日语4(分)

创新学分(分)

大学日语四级

(CJT4)

60-84分

85

85

85

85

2.5

85-100分

90

90

90

90

3

大学日语六级

(CJT6)

60-84分

95

95

95

95

3.5

85-100分

100

100

100

100

4

日语国际能力测试

N5

×

×

×

×

1

N4

90

90

90

90

2

N3

95

95

95

95

3

N2

100

100

100

100

4

N1

100

100

100

100

5

商务英语等级测试成绩与课程置换、创新学分认定对应表

(适用于《商务英语1-2》或《广告英语口语1-2》必修课学生)

项目名称

成绩/等级

置换

创新学分(分)

商务英语1/

广告英语口语1(分)

商务英语2/

广告英语口语2(分)

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国际人才英语考试

初级

90

90

1

中级

95

95

2

高级

100

100

3

(二)成绩置换时间

1.开课学期内申请成绩置换

学生在开课学期内可对未修(完)的相应外语必修课程提出免修(即免听、免考)申请,经核准后按照《成绩置换标准对照表》进行课程成绩置换。已修课程成绩不予修改及置换。

2.毕业前(第8学期)申请成绩置换

学生毕业当年3月份,《成绩置换标准对照表》中课程如仍有不及格情况,可提交成绩置换申请,经核准后将对应课程成绩置换为60分。 

3.创新学分认定按照《吉林动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三、成绩置换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我校承办的外语类考试,或者参加《成绩置换标准对照表》中列出的考试且在考试官方网站可查询成绩者,可以申请置换。

2.学生修读学期内应及时办理成绩置换手续,逾期未申请者仅能在毕业前申请置换,成绩均按60分置换。

3.课程成绩置换须提交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国际交流学院留存)、考试官方网站相关查询信息、《外语课程成绩置换申请表》(见附件)。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相关成绩置换按此规定执行。

四、管理要求

(一)教务部

统筹成绩置换管理,负责毕业资格审核期间学生相关外语课程成绩置换与认定。

(二)国际交流学院

1.审核工作。国际交流学院综合办负责课程置换通知和审核、成绩置换工作。

2.成绩管理。开课学期内,国际交流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成绩置换情况通知相关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置换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每年4月上旬,综合办填写毕业年级学生成绩置换汇总表,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部,教务部进行成绩置换、认定。

3.材料管理。综合办做好置换申请表等置换过程中的材料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留存、整理与汇总等。

(三)学生

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提交成绩置换申请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等级证书至国际交流学院,符合条件者予以成绩置换。逾期不交者,不予置换。

五、本规定经教务部会同国际交流学院共同制定,学校授权国际交流学院解释。

六、本规定自2022年3月开始执行。

附件:外语课程免修与成绩置换申请表

教务部  
 
国际交流学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