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吉动院教字[2014]29号)和《吉林动画学院学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吉动院教字[201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质量监控,学院
一、论文(作品阐释)提交格式要求
拟检测毕业论文(作品阐释)只需提交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注释、附录、后记)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以“分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doc”命名,如“设计分院—11级产业工作室3班-1110056-韦国雪.doc”。
二、论文(作品阐释)检测要求
1.学生的毕业论文(作品阐释)答辩之前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复制比检测,复制比超过20%的学生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经修改后检测复制比符合要求者可参加第二次答辩。
2.为保证检测质量,建议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作品阐释)后,可自愿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或其它检测系统进行自检(费用自理)。
3.在答辩前一周,指导教师将学生上交的毕业论文(作品阐释)正文部分利用学院提供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打印检测报告,将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上报系工作小组审查。各分院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检测情况一览表》上报教务处。
4.各分院、系应及时将本通知向指导教师和学生传达,学院下学期将组织检测系统使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并将检测流程上传学院网站。
教务处联系人:孙硕;联系电话:87021914
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