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批准2013年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决定

 各分院(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3]5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学院开展了2013年度院级教学团队的评选工作。
通过各教学单位申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胡升高为带头人的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王首民为带头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符合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条件,批准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希望各教学单位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理念,凝炼特色,在团队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团队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